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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新局面。
应该说,《意见》出台是顺应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新趋势的迫切需要。随着中国制造业竞争优势下降,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内陆农村不可避免,农民工亟需寻找新的就业出路。同时,东南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面临转型升级调整,以及工业由东部向中西部内陆转移,东南沿海农民工返乡趋势不可逆转。显然,中央政府此时出台该《意见》,对缓解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无疑起到了未雨绸缪作用。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中央政府为推动农村劳动力迅速由东南沿海转移到内陆创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增强农民回乡创业吸引力和兴趣,出台了五项配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可以说,每项政策措施都具有较强针对性,对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激情“诱惑力”很大。这些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应毫不含糊地抓好落实,让中央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阳光雨露洒向每位创业者,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欲望,让农民工返乡创业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洪流。
但笔者认为《意见》出台只是第一步,让农民工返乡能够创业、有业可创、创业可持续,才是最根本的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没抓住,农民工返乡创业只能是昙花一现,或落入“水中月镜中花”窘境。从这三个问题思考,产业市场、产业资金、产业技术应是落实《意见》的三个关键问题。虽然《意见》中也涉及到了这三个问题,但不完善和全面,尤其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对此,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应极力破解三个关键问题,才能使农民工返乡成就事业、实现创业梦想,更不至于陷入创业失败“泥潭”。
产业市场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生命线。各级政府除制定沿海工业产业宏观转移政策之外,更注重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因地制宜”的产业市场与信息引导。从当前看,让有企业产业技能农民工返乡回到当地制造企业创业无疑不可缺少,但更重要的是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向振兴当地产业经济领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农业产业特色的农民创业之路。由此,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如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为振兴农村经济、消除农业产业空心化局面、解决农村老人及留守儿童问题、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做出贡献;否则,创业就会陷入本末倒置窘境。因为,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已赢弱不堪,亟需有农业专业产业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来改变,且农村广阔天地也足够让返乡农民工施展创业手脚。
但这样问题也就出来了,单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必然带来市场信息不对称及生产盲目性,可能会使农民工返乡创业陷入“生产周期”怪圈,从而使创业遭受市场重创,甚至是毁灭性打击。因而,政府应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搭建快捷、便利、透明的市场信息平台,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市场需求信息有效对接,消除“创业产能”过剩,避免创业投资重复浪费;并建立好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有效实现市场价格平抑,避免价格周期给创业带来经济损失。
产业技术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助推器”。各级政府除给转移到内陆工业企业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系统培训计划之外,更注重农民工返乡创业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与指导。农民工返乡进入沿海转移过来的企业创业,或与输入企业联手创业,本身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加上企业培训,农民工劳动技能不会有多大问题。
现在关键是农民工返乡进入一些新创业领域比如特色农业种养殖业、农业观光休闲产业等,虽然过去农村有比较成功经验可资借鉴,但大都是零碎的、缺少系统性的感观性东西,很多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来说还是一个陌生领域。尤其,一些已成功农民创业者思想保守,怕别人赶超自己,成了产业技术和经验传授的障碍。因而,没有产业技术,一切创业都将成为“空中楼阁”,最终不可避免以失败告终。
由此,各级政府应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技术培训与引导的紧迫感,除做好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和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及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等对接之外,应重点利用已成功创业园区强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与示范,加强本地特色农业产业技术传授与培育,使各地返乡创业农民不断推动农业产业创新与农业高科技含量产业推广应用,提高创业层次,提高创业产品和服务竞争力。
同时,制订长期培训规划与引导方案,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兴趣点激发,点燃创业奋斗之火,使返乡农民成为带动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的引路人。
产业资金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机”,各级政府除给原有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继续财税金融支持之外,更应对返乡农民工个人初次创业提供最大限度地财税金融扶持。过去很多农民不缺创业愿意,但苦于缺少资金,不少产业项目不得不忍痛放弃。时到今日,因农业产业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加之相应风险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民融资困局仍未破解,使不少返乡创业农民工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饮”及资金“泥牛入海”尴尬局面。
为此,让农民工返乡创业顺利进行,政府实行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等措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应充分发挥财政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风险稀释功能,出资建立创业贷款风险担保基金、损失基金以及创业补贴资金,消除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后顾之忧,结合农房抵押担保贷款试点,让创业农民工获得源源不断金融支持,增强创业活力。
同时,鼓励更多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保险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开发具有针对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破解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现实难题